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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及结果
【信息时间:2025-04-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起草了《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禹州市水利局 李成远 17630879728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yuzhoushuili@163.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4月30日至5月30日,通过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无